贾惜春
贾惜春
“独伴寒灯”
她的故事
惜春是贾家四姐妹中最年幼的,也是唯一并非出身荣国府的女儿。她生于贾氏长房宁国府,是贾敬之女、贾珍之妹,年幼时便被接到荣国府,在贾母身边抚养长大。父亲抛下家人,去了城外的道观,追求长生不老之药,最终却死于自己的炼丹之术。哥哥掌管宁国府,却把这个家带进了丑闻之中,最终也助推了整个宗族的败亡。她在一府长大,名分上却属于另一府;这一点,她始终看得分明。
她是四姐妹中的画者。四姐妹的丫鬟之名合成“琴棋书画”,她身边的是入画,而这一对应并非点缀。第42回,刘姥姥游过大观园后,贾母想把整座园子连同园中众人一起画在绢上,便把这件事交给惜春。惜春为此向诗社告假一年。随后,宝钗详尽而条理分明地讲起作画究竟需要什么:绢的上胶处理、起稿、描摹园林与经营一幅园林画的区别,还有颜料、画笔、碟子等物品的清单。那清单周全到近乎繁琐,也成了打趣惜春的一场笑谈。她是小说中唯一真正承担绘画创作的人,而小说写她对这项工作所知之少,也带着不动声色的幽默。
第37回海棠诗社成立时,她以所居亭榭为名,取号“藕榭”,意为莲花畔的水榭。
转折发生在第74回。以草丛中发现的一个绣囊为由,大观园遭到夜间抄检,箱笼被逐一翻查。入画的箱子里查出了银锭和男人的物件,都是她在宁国府当差的哥哥送来的。这不过是小过失,在场的人也都这样看;自幼服侍惜春的入画苦苦哀求,惜春却执意不肯再留她。她坚持把入画带走,还更进一步,当面告诉尤氏,自己从此不愿与宁国府有任何往来,不肯沾染那边的污秽,宁可被说成无情,也不愿受其牵连。回目将此事与当夜的另一桩大事并列:“矢孤介杜绝宁国府”——她立誓孤高自守,与宁国府断绝往来。她大约才十五岁。书中还没有谁这样对贾氏长房说过话。
这通常被视为冷酷,而它的确冷酷;但这也是全家人中唯一一次准确的风险判断。惜春眼看三位姐姐被家族耗尽:元春深锁宫中,迎春被交给债主,探春远嫁海疆。她得出那个显而易见的结论——生为这家的女儿,本身就是一种致命的处境——于是,她寻找唯一一条不必经过婚姻的出路。
第115回,她明确说出出家的心愿,面对全家反对也不肯动摇。抄检、查没之后,贾母去世之后,栊翠庵的尼姑妙玉被强盗掳走之后,惜春落发为尼,实际上接替了妙玉的位置。黛玉的丫鬟紫鹃已无旧主可侍,便请求分派到惜春身边,随她而去。这个与自家断绝关系的姑娘,最终由另一个家中的孤女相伴服侍。
第5回中,一幅画上是一座古庙,庙里一位美人独自读经;画下题着她的判词:
勘破三春景不长,缁衣顿改昔年妆。 可怜绣户侯门女,独卧青灯古佛旁。
看破“三春”——也就是三位姐姐的命运——她知道春光不会长久;一袭缁衣,转眼便替下往日的华服。可叹这位出身侯门绣户的姑娘,独卧在青灯古佛之旁。 一个“顿”字,意为“一下子”,写尽了她的性情。她不是渐渐走向弃绝尘世,而是断然作出决定。
李湘笔下

画作共有两幅,是同一个画面画了两次。两幅中的惜春都侧身坐在黑漆书案旁,一手平放在案沿,指尖伸出边缘;另一手抬在脸侧,手指松松蜷着,空无一物。案上摆着插满毛笔的石制笔筒、卷起的卷轴和一块深色墨锭。她是小说中的画者,李湘把所有工具都放在她触手可及之处,却不让她动用任何一件。她侧身背向书案,目光越过我们望向画外,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两幅画的差别在于冷暖。第一幅色调偏冷,笔意也更松放:薄荷绿与奶油白相映,系一条珊瑚红腰带,朴素的盘髻上簪着一朵红花,衣摆渐渐融入半抽象的蓝色莲花形态。第二幅更暖,也完成得更为细密:淡绿之上覆以赭黄,红蓝圆纹组成的宽饰带沿衣襟而下,横过膝前;头上簇拥着粉红与黄色花朵,配有金饰,耳畔垂着珠坠。两幅画中的面容几乎相同——年轻、圆润,还不是那个身着缁衣的女子。
两次尝试,指向同一个意念:拒绝。两幅画都没有画出她出家后的模样。
画中题字
两幅画的题字都是“惜春”——只有名字,没有姓氏,也没有法名。与几位姐姐相比,这一点对她格外重要。小说结尾,惜春剃度出家,有了佛门法名,画上的题字却不采用它;她仍是贾家的四姑娘,仍以家人唤她的名字相称。
人物关系
- 贾珍 — 她的哥哥,宁国府的主人;第74回中,她公开声明与他所掌管的宁国府断绝往来。
- 贾敬 — 她的父亲,离家住进道观,追求长生,却因此送命。
- 入画 — 自幼服侍她的丫鬟,在夜间抄检大观园时,被惜春执意遣走。
- 贾母 — 在荣国府将她抚养长大,并委托她绘制大观园图。
- 妙玉 — 栊翠庵的尼姑,被掳走后,惜春接替了她的位置。
- 紫鹃 — 林黛玉的丫鬟,主动请求随惜春出家,并在出家后服侍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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